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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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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安全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地点:甲方公司

签订时间: 工程名称: 工程日期: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承包甲方 等工程业务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为 合同附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明确需乙方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安全管理及现场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对乙方的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 甲方义务提供乙方在生产上的安全事项的咨询和应急救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乙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甲方备案。

3. 乙方有责任向现场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5. 乙方必须做好预防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给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6. 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疲劳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7. 乙方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

上岗;乙方首次新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8.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个人履历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须报甲方备案,中途人员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备案。

9. 乙方派遣人员入厂前应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报甲方备案。

10. 乙方派遣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 乙方自行配备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12. 乙方必须在有危险危害因素的作业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好整理整顿和环境卫生,保持现场环境的整洁,符合甲方的文明生产要求。

14.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指挥。

三.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的安全问题都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告知对方,作好书面记录。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乙方违反协议条款并因此而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完全

责任;乙方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对乙方发生的事故甲方可派员参与或督促事故调查。

2.甲乙双方因过失等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的,由肇事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民事责任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4.涉及治安事件的按治安管理相关法规处理。

以上协议经双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人(授权书列为本协议书附件)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完全撤离甲方经营场所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共 贰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签名) 代表: (签名)

电话: 电话: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学生班主任) 乙方: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人生安全,健全学校、家庭教育一体化,因该学生有经常逃学的习惯。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明确自己是逃学学生 的监护人,甲方与乙方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甲、乙双方均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规范学生的言行。 二、甲方的职责和任务

1、甲方依法保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2、甲方必须履行工作职责,严密组织教学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三、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负责接送该学生上学、放学,在上学放学途中(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2.孩子因病等原因不能上学时,乙方必须履行书面的请假手续。如没能履行请假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3、在教学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因学生作业没完成或任课教师批评教育等原因不到校或无故旷课,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教育该学生按时到校和回家。不私自逛街、不损害公共财物、不玩危险游戏等,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生班主任) (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鉴于有机会在(时间)参加比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本人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选手的法定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选手)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活动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4、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及院系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当日年龄: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父、母亲/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项、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批复乙方的《区间(车站)施工申请书》。

2、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100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必要时停止行车。

3、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项、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不得向区间、车站开行列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安全用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或检验,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

4、车站的隧道口、通风口、电梯口、出入口等,在轨道铺设后,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劝阻、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项、补充事项:

1、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佩戴胸卡,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

2、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因物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口哨、电台、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配足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12号线机车车辆限界),由此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

4、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5、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6、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

8、乙方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确保文明施工。

9、乙方施工时要注意整体道床及钢轨扣件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甲方线路设备完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交通和行人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设好临时防护,严禁落物伤人。

11、进场施工须带好进场施工许可单备查。

12、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

风险抵押金1万元。若乙方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受到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则在施工完毕后及时退还。

第四项、其它事项:

其它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上海轨道交通12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暂行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 :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 :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机械加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人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生产实训设备,并按相关技术标准调整安装到位。

2.甲方有权检查、督导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租人(企业法人)是机械加工实习车间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实训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研究解决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于违反国家规定和管理、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保护好人身安全和机械安全。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违反以上条件,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甴乙方承担全部责责。

5、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6、乙方节假日休息其间,应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良好的性能。

三、附则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1)[甲方](物流公司):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35楼

法定代表人:闵建国

联系人:蔡德富 电话:0592-2688862 传真:0592-2681320

(2)[乙方](经销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经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同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融资监管项目中,对货物存放仓库租赁以及货物保管安全等方面(本协议项下货物均指“《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乙方质押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有限公司和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三方所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确定在项目的运作中,甲方作为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中监管责任的实际履行方,全面租赁乙方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库作为银行质押货物的保(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并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履行货物的保管责任。同时,甲方另行派驻监管人员到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甲乙双方签署本“仓库租赁及保管安全协议”,以此明确各方在监管仓库租赁、货物保管与监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中,甲方的监管责任限于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乙方共同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于货物出库进行监控以及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

第二条 仓库租赁

1. 仓库地点:乙方将位于 仓库,出租给甲方作为监管仓库,用于存放银行质押货物。乙方如需将货物存放到其他新增场地,需经过银行及甲方的同意。乙方应保证仓库权属不存在任何问题,如因仓库权属存在争议而导致甲方或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限:仓库租赁期限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之期限保持一致,并随着该协议期限的延长而延长。

3. 租赁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仓库租赁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仓库管理权:甲方委托乙方对仓库进行管理,乙方承担货物的保管责任。

5. 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免费为甲方的监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住宿场所。办公场所要求位于监管场地,有电话线路,可安装宽带网络或ADSL。

第三条 仓库安全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仓库的消防值班、安全值班和汛期值班。

2. 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因仓库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失少、损耗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仓库安全系指仓库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抢等预防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行为的能力与措施。

3.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须根据存放货物的属性做好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4. 甲方在仓库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有关仓库安全的规章制度,配合乙方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第四条 货物监管

在合同开始执行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验收确认无误后,甲方将货物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根据货物库存价值不同,将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新的货物到库时,乙方应提供货物的发票。甲方核对确认货物重量和发票后,将入库信息反馈给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此时新到货物方正式计入库存货物。

2.货物的进出库需要经过甲方监管人员和乙方指定人员共同确认。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日的货物库存日报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对货物进行抽查盘点或者全面盘点。

3.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1.1倍以上时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4.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1倍到1.1倍(含1.1倍)之间时

1)在甲方人员的同意下,乙方可以进行正常的出库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可能不足的警报。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或抽查盘点。

4)甲方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银行。

5.当库存货物价值在《查复及出质确认书》或已开具仓单(包括三方已作出的有效修订,下同)中的货物总价值(含)以下时

1)乙方不得擅自办理出库,而应当严格依据甲乙双方与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办理出库并进行保管作业,质押货物出库的重量需经过甲方监管人员的确认。

2)甲方将立即把货物库存信息报告给乙方和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发出质押货物库存不足的警报。

2)当乙方符合三方协议中提取质押货物条件时,在甲方根据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发的有效单据解除该数量货物的质押监管后,乙方可对该部分的货物进行出库。对于未解除质押监管的货物,乙方仍应履行好保管职责,不得私自出库。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库存报表对货物进行全面盘点,并对进出乙方厂区的货物进行监控。

第五条 货物保险

1. 乙方自行负责对仓库存放货物(含质押监管货物)的保险事宜,并将投保资料复印留甲方一份。对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保险导致甲方委托保管的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 费用结算

因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收取的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年货物监管费:人民币 元/年,甲方按每季度 元收取。

2.乙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货物监管费等费用。 在全部解除货物质押监管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算,甲方有权在该费用的范围内留置所储存的货物。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一季度自第一份仓单开具之日起算。

第七条 保密事项

双方同意并保证将保守监管过程中所有保密信息:

1 .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

1)一方在监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另一方业务往来中被认为是保密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它包括所有但不限于口述的或记载于各种介质和载体上的数据和信息。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经营、生产、销售数据和资料等。

3) 其它的需要保密的资料。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资料和信息:

1)一方在取得另一方的资料之前对此保密信息已经了解,且事先声明的;

2)由一方出具同意向特定人披露或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书面证明后的保密信息;

如果一方被要求将本协议保密资料提供给政府或法庭,一方同意通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可以为此资料作辩解或申请保护。

2 .保密义务

一方应确保所保存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保存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期间,一旦发生信息的遗失、公开或损坏,无论事故是否是由一方引起,都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损失后,向另一方以书面方式提交详细的报告,以及未来措施的建议。

一方只允许必要的参加项目人员因工作需要接触该保密信息。接触保密信息人员的应遵守保密协议的条款,意识到自身的保密义务。上述人员在取得上述保密信息后只能将其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使用。

在协议或项目合同终止或到期后,一方应及时将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制件以及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保密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归还,并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再复制或传播在协议期内认定的属于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对确实有必要留档的,应对此作出说明,并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 乙方是货物的保管人并对仓库进行直接管理,对仓库内货物的安全负责。乙方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货物品质完好、数量、重量准确和标记完整。如发生货物缺失和损坏,乙方应及时如实的向甲方的监管人员报告。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库存报表内容与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与误导。如因货物库存报表与实际状况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是货物的监管人,指派监管人员进驻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协助参与仓库的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货物的保管情况。对甲方的盘点检查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发现货物失少或损坏,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保管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进行业务操作。

5. 甲方在乙方场地执行监管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保守乙方的商业保密,严于律已,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影响乙方销售的行为。

6.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或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附于前述《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而存在,其生效期和有效期与该《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保持一致。本协议与《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 )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方于下签字盖章接受本协议条款与条件。

甲方 签章:厦门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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